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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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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新期盼,结合当前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积极研究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的有效路径,精心谋划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整体布局。

●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设置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的通知》(国卫医函〔2022〕123号),决定在北京市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为联合主体设置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在上海市和湖南省分别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形成南北协同、优势互补的模式,建立多中心协同工作机制,落实相应职责任务,带动全国精神疾病领域建设与发展。

●2025年9月,为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程序开展了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增设工作。结合地方申报、国家复核和综合评估情况,决定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分别以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

国家医学中心以推动国家医学科学进步为目标,聚焦重大疾病防治需求,对标国际医学科学前沿,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医学科学关键技术攻关、高水平医学研究与成果转化、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应对与突发事件医疗应急、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中西医协同创新等七个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与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共同构建覆盖全国的高水平医院网络。

在2025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十大功能定位,即区域内群众危重症转诊会诊中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中心、医务人员进修培训首选中心、落实深化医改任务的改革中心、开展一二三级预防的防治结合中心、中西医并重的融合中心、以健康需求和应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中心、维护公益性和遵纪守法的示范中心、承担指令性任务的执行中心。

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和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委员会成立(202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