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上海市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工作规范化,提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能力,提高临床研究及伦理相关工作者的伦理知识水平,严格执行医学研究伦理原则和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受试者权益,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办,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上海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和上海市医学会医学研究伦理专科分会协办的上海市卫生系统机构伦理委员会能力建设培训项目——伦理审查高级研修班,将于2017年10月12-13日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召开。出席对象为本市各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校的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以及相关科研管理人员、临床研究人员,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报名参加培训。
主办: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协办: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 上海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 上海市医学会医学研究伦理专科分会
具体事宜:
一、培训时间:2017年10月12-13日
二、培训地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宛平南路600号,6号楼二楼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伦理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临床研究及伦理相关工作者
四、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9月29日
五、培训班其它事项:
1、本次培训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获得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证书(Ⅰ类学分10分)。
2、培训费800元,报到时交纳(现金)。
3、联系人:许老师、蒋老师
4、联系电话:021-34773308,34773073
电子邮件:smhcirb@163.com,tinna8298@163.com
附件1:报名回执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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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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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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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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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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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 职称
| 伦理委员会任职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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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课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