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市精中办【2020】21号文),对“一种烟酸皮肤反应图像分析方法和设备”成果转化项目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标的技术的形式、内容和转化方式
1. 技术形式:发明专利
2. 技术内容:
专利名称:一种烟酸皮肤反应图像分析方法和设备
专利简介:本发明解决了目前烟酸皮肤反应程度缺乏快速客观的量化工具的问题,引入图像处理分析的方法,以精神分裂症等重性精神病为研发服务和应用的对象,实现烟酸皮肤反应程度的量化检测。
专利权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
专利发明人:张天宏; 王继军; 徐丽华; 魏燕燕; 唐晓晨; 胡业刚; 唐莺莹
3. 转化方式:专利申请权转让
转让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 “一种烟酸皮肤反应图像分析方法和设备”(专利号:CN202010415032.3)的发明专利的专利申请权。及实施该专利必须的理论模型、技术方案、测试方法、功能实现等说明文件。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标准和规范文件等技术资料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二、 协议双方
让与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法定代表人: 赵敏
受让方:上海耐欣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旺路18号1幢225室
法定代表人:李喆炜
三、协议金额
本合同标的150万元人民币,在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给让与方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人民币150万元。
四、成果评估机构
对“一种烟酸皮肤反应图像分析方法和设备”(专利号:CN202010415032.3)的发明专利的技术价值评估报告由上海瓴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
五、协议金额形成过程
根据专利技术价值评估报告价格、项目前期经费投入成本、相关技术市场前景等进行综合考量,经技术团队、院方、法律顾问与上海耐欣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协商及商务谈判,形成协议价格
特此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22年9月21日至10月6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科研科反应。
联系人:赵欣
联系电话:021-3477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