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最低学历要求
| 招录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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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卫二科
| 科员
| 本科
| 1
| 专业不限
| 中共党员,35周岁及以下,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撰写能力,有3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
取得保卫师或建(构)筑消防员证书者优先;
社会应聘者应具5年以上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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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简历和其他附件请装订在一起,且在个人简历封面右上角注明你所要报名的岗位)快递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404室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30。联系人:朱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135。
注:
1、递交简历包括以下材料和附件:1)个人简历;2)学历、学位或海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3)最高学历阶段教务处开具成绩单复印件;4)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5)简历中提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2、简历中需体现:出生年月、学历、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