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医神志病研究所2026年度开放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推进上海市中医神志病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的建设,促进研究所对外开放的层次和力度,根据《上海市附设性医学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根据研究所的发展需要,现决定进行开放科研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招标,借以推动研究所的高质量发展。
一、资助对象
全国中医神志病临床与科研人员,鼓励医共交叉团队申报,鼓励中医神志病学、人工智能学科、中药学等多学科团队交叉与合作。
二、资助类型
分为重点项目拟资助金额10万元/项,限项2项;一般项目拟资助金额5万元/项,限项6项。
三、研究期限
2年。项目周期:2026年12月1日至2028年12月1日。
四、资助方向
1.面向中西医结合神志病诊疗的智能体技术研究
面向神志病中西医结合诊疗的临床需求,研究人工智能驱动的知识发现、辅助决策与诊疗服务技术。重点开展神志病相关中医古籍的知识提取、语义关联及证候演化规律挖掘;研究具备医学知识理解、个体化干预能力的诊疗智能体。项目应形成核心算法、数据资源和软件平台,为神志病规范化、精准化诊疗提供技术支持。
2.神志病的中医药在疾病巩固期、维持期临床优势及机制研究
针对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等病种,开展中药、针灸及其他非药物疗法对神志病的巩固期、维持期的临床疗效研究,发挥中医药的临床优势,新增高质量的临床证据。
3.中医药对抗精神病药物导致不良反应的疗效及机制研究
发挥中医药增效减毒作用,开展中药、针灸等针对抗精神病药物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代谢综合征、高泌乳素血症、便秘、迟发性运动障碍等,研究其临床临床,并发现作用的生物标志物;开展临床及基础研究。明确发挥作用的效成分、作用靶点及机制。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7年1月1日),重点项目具高级技术职称,研究生学历,一般项目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申请团队需已有人员相对稳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雏形,且研究团队有基本的可持续运行机制保障。
3.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
4.院外申请者与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团队合作者优先。
六、申请与立项程序
1.发布申报指南与通知。
2.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在申请期限内自由申报。根据《指南》的规定,填写《上海市中医神志病研究所开放科研项目申请书》(说明:项目经费先按实际需求预算,若项目立项后再以批准预算经费作调整),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上海市中医神志病研究所。请点击下载附件《上海市中医神志病研究所开放科研项目申请书》,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签名并经所在法人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件),请于2026年10月15日前递交申请书电子版。
3.对申请者及申请书作形式审查后,组织上海市神志病研究所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及会议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资助项目及经费。
4.获批准立项的项目,在1周内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签订合同、项目任务书,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统一备案管理。
七、项目实施与管理
按照《上海市市级卫生健康领域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八、项目结题与评议
1.科研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撰写《上海市神志病研究所科研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简称《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研究工作总结、研究成果目录、发表论文或完成论著目录及科研项目财务决算表等,连同电子版,报送科研科审核存档备查。
2.项目考核指标至少包含1篇受标注本项目资助的论著。研究所将根据任务书所填写考核指标作为验收评估指标。
3.鼓励公开发表或出版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论文、音像制品、软件、专利等形式的科研成果。
九、申请受理
联 系 人:李怡君,金志兴
联系电话:15605172350(李怡君);18017311053(金志兴)
邮 箱:shszyszbyjs@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3210号2号楼803科研科
上海市中医神志病研究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