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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市精中办【2024】16号文),对“‘致青春’青少年心理赋能技术包”成果转化项目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标的技术的形式、内容和转化方式

1. 技术形式:版权、技术秘密

2. 技术内容:

技术名称:“致青春”青少年心理赋能技术包

利权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

技术完成人:乔颖、沈洁、李黎、马银珠、牛小娜、刘晓、唐婷婷、钟娜、赵雪

3. 转化方式:技术实施许可

转让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 ““致青春”青少年心理赋能技术包”技术,许可给受让方,许可方式为普通许可。

二、 协议双方

让与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法定代表人: 赵敏

受让方:上海赫迩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支路158号4楼407

法定代表人:庄燕虹

三、协议金额

本合同标的5万元人民币。

四、成果评估机构

五、协议金额形成过程

根据专利技术价值评估报告价格、项目前期经费投入成本、相关技术市场前景等进行综合考量,经技术团队、院方、法律顾问与上海赫迩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协商及商务谈判,形成协议价格。

特此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3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成果转化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赵欣

联系电话:021-3477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