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市精中办【2024】16号文),对“一种5-HT的检测方法”成果转化项目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标的技术的形式、内容和转化方式
1. 技术形式:发明专利
2. 技术内容:
专利名称:一种5-HT的检测方法
专利权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
专利发明人:林萍、林治光、金伟峰
3. 转化方式:专利实施许可
转让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 “一种5-HT的检测方法(专利号:CN202310211975.8”发明专利的专利实施权,许可给受让方,许可方式为普通许可
二、 协议双方
让与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法定代表人: 赵敏
受让方:上海何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351弄1号112室
法定代表人:罗成
三、协议金额
本合同标的330万元人民币。
四、成果评估机构
无
五、协议金额形成过程
根据专利技术价值评估报告价格、项目前期经费投入成本、相关技术市场前景等进行综合考量,经技术团队、院方、法律顾问与上海何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协商及商务谈判,形成协议价格。
特此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3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成果转化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赵欣
联系电话:021-3477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