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 生服务的质效,优化以心理健康需求为导向、布局和能级更加合 理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发展“资源配置合理、技术支撑有 力、社会服务高效、公众管理自主”的服务模式,推动开展全人 群、全生命周期的精神心理服务。
二、行动范围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下 同),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精神专科资源配置和布局。持续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建 设,推进医疗机构精神心理科设置,市、区精神专科医院全部开 设心理门诊和睡眠门诊,支持具备条件的医院开设睡眠门诊(睡 眠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相对独立的心理健康服
务中心。加强儿少精神科门诊、儿童行为发育门诊和儿少精神科 病房设置。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神志病科建设,支持精神专科 医院开设中医科门诊。推动精神卫生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 加强精神心理相关专科集群建设。推动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2.加强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建设。 支持市精神卫生中心(国家 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建设,落实国家医学中心功能定位,加强亚 专科临床诊疗中心建设,深化特色专科内涵。争创国家精神医学 专业质控中心,依托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组建上海市心理健康管 理指导中心,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的专业协调和技术支持。依托市 神志病研究所,加强精神卫生中医特色技术与方法研究。
3.发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通过建立紧密型医联 体、服务托管和技术合作等形式,提高精神心理服务同质化水 平,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支持中医神志病科优势专科联盟建 设,积极推广应用精神类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完善双向转 诊机制,促进精神障碍急慢分治,落实分级诊疗。建立和完善精 神障碍患者“医院-社区”的社会工作服务转介机制,加强对精 神障碍社区养护机构的技术支持。
4.规范和发展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服务。规范社会办医疗 机构精神心理服务,加强对精神科诊所等机构的指导。指导相关 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举报和投诉机制,建立健全从业机 构诚信档案,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发挥本市地方标准《心理咨询 机构服务规范》对行业发展的指引作用。
(二)加强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
5.充分发挥心理热线服务效能。推进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 12356 应用,完善制度和标准,优化接听流程,加强培训和人员 配置,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提高公众知晓度和使用率。推进心 理援助与有关服务热线建立联动机制,优化热线心理危机干预流 程,规范线上心理服务标准,为市民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咨询、
疏导、支持和危机干预服务。支持心理热线与高等院校、人工智 能相关企业展开合作,探索电话心理咨询、线上心理陪伴、 AI心 理互动等多种服务方式融合,提供更加丰富、高效和个性化的心 理支持。
6.推进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设。依托市、区两级 精神专科医院,夯实市、区两级的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专业技术 平台,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干预长效机制。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 伍的装备、培训、演练和督导,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 导,提高综合性医院急诊室、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心理辅导 室)、基层派出所、综治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机构对心理 危机的识别和预警能力。探索建设心理危机干预实训基地,组织 开展跨区域联合演练,提升危机干预队伍实战技能,做好重大活 动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
(三)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7.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从 事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的医师、药师、护士、心理治疗 技师等专业人才队伍。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和心理治疗师规范化
培训。开展本市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强各区、各有关医疗机 构人员配置,落实本市精神科(助理)医师配置指标任务。落实 国家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按规定申请增加注册“精神卫生执业范 围”。持续完善本市心理咨询从业人员实习考核。鼓励开展中医 药防治精神心理疾病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8.加强基层社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从事社区精神疾病防治专业人员的配置,根据服务患者 数及时增配专职精防医生。对社区全科医师进行全覆盖培训,提 升其心身医学服务技能。开展各类的培训和技能比赛,提升基层 社区精防团队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能力。对社区心理健康服务 骨干进行全覆盖培训。探索加强专业社工队伍建设。
9.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 开展市、区两级心理危机干 预队伍人员储备和培训,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联合演练,提升 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整体实战能力。加强市心理热线962525 人员 配备,统一培训标准和规范,重点提升心理危机来电干预能力。 支持心理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心理健康服务。
(四)强化服务宣传和引导
10.做好主要时间节点的宣传工作。各区、各相关部门结合 “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睡眠日”“双相障碍日”“世界自闭症 日”“525 心理健康节”“世界预防自杀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 日”等主题日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 向市民群众普及规范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知识。定期开展心理 健康素养监测。
11.建立科普专家库和开展主题巡讲。建立市、区心理科普 专家库,组织专家定期“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 农村、进家庭”开展巡讲工作,针对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技能。
逐步将主题巡讲纳入各区和有关医疗机构日常工作,常态化开 展。鼓励相关行业组织以及学术团体积极参与开展巡讲。培养心 理健康科普优秀人才。
12.打造心理健康促进品牌。以“宛平南路600 号”系列等 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普品牌为核心,带动全市其他心理健康科普 品牌建设,开发心理健康主题科普文创等产品,探索打造集科 普、休闲、学习、交流于一体的心理健康文化体验和科普场所, 吸引不同年龄层次群体关注心理健康。支持有关专业机构与新闻 媒体、文化艺术机构、传播机构、社会组织合作,举办心理健康 主题活动与学术交流,打造心理健康促进的城市品牌。
四、组织实施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加 强组织领导,加强资源统筹协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将本 市工作与健康上海行动、本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等 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政策合力;加强监测与效果评估,及时 发现问题并协调推动解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及目标实现, 对好的做法、典型经验等要组织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