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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中心2014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8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和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沪卫计〔2013〕34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劳动节期间的医疗卫生工作,现将本中心的休息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劳动节: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周日)上班。

节日期间,本中心精神科急诊正常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