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拟邀请对本院感兴趣并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参加对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
一、遴选需求
1、遴选项目名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委托代理服务。
2、遴选概况: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实施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二、资格要求
1、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经上海市政府采购办备案的具有政府采购资质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乙级以上。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有三年以上从事招标代理服务及政府采购项目业绩。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检察院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联系人
本次遴选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6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请在看到本院发出的公告后于2017年1月11日10:00前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胶装成册(正本一本、副本二本)以密封包装的形式送至上海市稌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委托单位: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联系人:鮑老师
联系电话:021-64387250*7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