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监察审计办负责人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实施医院内部审计及各类专项检查,提交审计报告及审计建议;
2、负责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及工作流程制定,对医院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协助外部审计工作开展;
4、完成上级和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正直、责任感强,热爱卫生事业,熟悉医院管理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2、财务、审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3、审计、财会相关专业或具备相关工作背景,具有开展医院预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合同执行情况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及各类专项检查能力,并能提出审计建议,规范权力运行;
4、有医院相关审计工作经验及从事审计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高级审计师职称优先。
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邮寄或快递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人力资源部。
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04室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30。
联系人:孙毅华,联系电话:021-3477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