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公告 正文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人员招聘信息(续)

发布时间:2020-12-28浏览次数: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最低学历要求

招录人数

专业/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1

科研科

教学管理

硕士

2

管理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应届毕业生和党员优先

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简历和其他附件请装订在一起,且在个人简历封面右上角注明你所要报名的岗位)快递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404室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30。联系人:朱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135。

注:

1、递交简历包括以下材料和附件:1)个人简历;2)学历、学位或海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3)最高学历阶段教务处开具成绩单复印件;4)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5)简历中提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2、简历中需体现:出生年月、学历、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基本信息。

3、住院医师规培对象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其工资奖金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