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岗位名称
| 最低学历要求
| 招录人数
| 专业/资质要求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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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研科
| 教学管理
| 硕士
| 2
| 管理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 应届毕业生和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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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简历和其他附件请装订在一起,且在个人简历封面右上角注明你所要报名的岗位)快递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404室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30。联系人:朱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135。
注:
1、递交简历包括以下材料和附件:1)个人简历;2)学历、学位或海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3)最高学历阶段教务处开具成绩单复印件;4)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5)简历中提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2、简历中需体现:出生年月、学历、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基本信息。
3、住院医师规培对象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其工资奖金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