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加快推进上海市中医神志病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的建设,促进研究所对外开放的层次和力度,根据《上海市附设性医学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根据研究所的发展需要,现决定进行开放科研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招标,借以推动研究所的高质量发展。
一、资助对象
全国中医神志病临床与科研人员,鼓励中医神志病学、精神科学科、人工智能学科、神经调控等多学科团队交叉与合作。
二、资助类型
分为重点项目拟资助金额10万元/项,限项2项;一般项目拟资助金额5万元/项,限项6项。
三、研究期限
2年。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0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四、资助方向
1.神志病优势病种的中医药干预路径及机制研究
针对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等中医优势病种,开展中药复方对神志病优势病种的临床疗效研究,进一步形成高质量的临床证据。同时依托多学科交叉研究团队,利用现代化技术解析中药复方在神志病中发挥疗效的潜在物质基础,进而提升优势病种的中医药干预水平。
2.儿童常见精神疾病中医药作用机制研究
聚焦童年情绪障碍,开展多维度探索其病证特征,发现宏观和微观结合的早期诊断生物标志物;基于治疗疾病临床疗效确切的中药复方,利用前沿技术,开展作用机制研究,明确其有效成分、作用靶点及机制。提高中医药治疗水平。
3.中医神志病原创理论系统化诠释与创新
以中医神志病原创理论为基础, 开展病理生理机制研究。采用单细胞测序、转录组、生物力学、生物信息学、影像学及传感技术等现代多学科方法和技术手段,从分子、细胞、组织、器官及整体效应等多角度,探索中医理论指导下的病理生理调节机制,形成原创理论,构建脏腑相关理论研究方法体系。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6年1月1日),重点项目具高级技术职称,研究生学历,一般项目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申请团队需已有人员相对稳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雏形,且研究团队有基本的可持续运行机制保障。
3.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
4.院外申请者与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团队合作者优先。
六、申请与立项程序
1.发布申报指南与通知。
2.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在申请期限内自由申报。根据《指南》的规定,填写《上海市中医神志病研究所开放科研项目申请书》(说明:项目经费先按实际需求预算,若项目立项后再以批准预算经费作调整),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上海市中医神志病研究所。请点击下载附件《上海市中医神志病研究所开放科研项目申请书》,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签名并经所在法人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件),请于2025年10月9日(周四)前递交申请书电子版。
3.对申请者及申请书作形式审查后,组织上海市神志病研究所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及会议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资助项目及经费。
4.获批准立项的项目,在1周内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签订合同、项目任务书,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统一备案管理。
七、项目实施与管理
按照《上海市市级卫生健康领域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八、项目结题与评议
1.科研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撰写《上海市神志病研究所科研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 简称《总结报告》 ) 内容包括研究工作总结、研究成果目录、发表论文或完成论著目录及科研项目财务决算表等,连同电子版,报送科研科审核存档备查。
2.项目考核指标至少包含1篇受标注本项目资助的论著。研究所将根据任务书所填写考核指标作为验收评估指标。
3.鼓励公开发表或出版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论文、音像制品、软件、专利等形式的科研成果。
九、申请受理
联 系 人:李怡君,金志兴
联系电话:15605172350(李怡君);18017311053(金志兴)
邮 箱:shszyszbyjs@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A2412
上海市中医神志病研究所
2025年9月14日
上海市中医神志病研究所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