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确定上海市社会工作示范创建社区和创建单位的通知》下发,确定浦东新区上钢新村街道等34个社区(街道、镇)为上海市社会工作示范创建社区,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等43家单位为上海市社会工作示范创建单位。我中心经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推荐,上海市民政局审核,成为上海市社工示范创建单位。社会工作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创建是进一步推进本市社会工作及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中心自2012年设立社工部,引入医务社会工作者,通过制定医务社工管理制度,在四病区、六病区、戒毒科开展临床社会工作,确立医务社工服务模式雏形,获得患者家属、医护人员的好评。2013年初,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社会工作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中心领导及社工部成员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市民政局将对纳入创建范围的单位进行指导,在创建要求的基础上形成示范标准。从基础条件、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内部管理、专业服务、社会反映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估。本着成熟一批命名一批的原则,授予达到标准的社区和单位“上海市社会工作示范社区”和“上海市社会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目前,我中心社工部秉持医务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和专业精神,务实、开拓、创新和提升专业能力,结合中心发展规划,为形成一个全方位精神卫生服务的体系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