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准入承诺书
编号:BHI -2025 - 00XX
为切实保障实验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正常有序的科研、生活秩序。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及其他规章制度学习,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作出以下安全承诺: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技能和防护措施,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明确实验平台、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成员的职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发现安全漏洞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三.进入实验场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各项操作流程,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熟知应急预案,强化研究参与者过程监护、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升级流程,保证能够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四.在院实验期间,提交的各类信息及情况说明均真实有效。
五.实验前期需加强情况信息检查工作,严格筛选研究参与者,做好冲动、 自伤、出走及躯体疾患等风险因素评估,严格执行特殊准入控制。
六、实验前期课题组应向研究参与者做好相关宣教,告知所参与研究的具体注意事项,以及进入科研场所需遵守的相关规定。
七.未获得相关权限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得携带无关人员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实验期间,穿戴好白大褂、 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得穿短裤、无袖衬衫、裙子、高跟鞋、拖鞋等进入实验室,长发(过衣领)必须绑扎。
八.实验室白大褂在领口位置写好姓名,挂在指定位置,每周一/周四清洗实验服,提前拿到脏衣篓。离职后,带走实验服,不拿走的默认放弃,可协调给需要的人。
九.不得戴实验手套接触公共区域如门把手、电梯按键等。不得穿实验服进入办公区域。
十.办工区域严禁使用烧水壶等高功率电器,离开时关掉不使用的电源。
十一.不得在实验室餐饮、聚众、留宿过夜等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假期如需开展实验,应取得所在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严格规范操作。
十二.实验室通行门禁、仪器设备预账号、领用特殊试剂耗材等仅本人使用,不得外借,离开时如需归还或注销的,按要求办理。
十三.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设备,实验中若需使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精麻药品、放射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进行申请,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审批,进行登记,并在监督指导下使用。
十四.实验期间,实验者对自身及所使用的实验设备、实验室的安全负责。必须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发现实验仪器设备有损坏、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不得随意挪动实验室仪器设备,不得私自更改仪器参数、配置,如需维修联系专业人员操作。
十五.熟悉所开展实验过程中所用仪器设备及试剂潜在的安全隐患,如高速、高压设备及使用试剂是否具有易挥发、有毒有害等,做好防护措施,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废弃物必须放在指定的废物容器内,不得倒入水槽,不得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
十六.实验结束后,必须按操作规程关闭仪器设备,刷卡或登出设备管理系统,整理好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及时在科研仪器管理系统反馈设备使用情况,关闭门、窗、水、电、气等阀门。
十七.一旦发生研究参与者安全风险事件,研究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及研究院安全管理规定启动应急流程,同时向实验平台负责人、项目组负责人及脑健康研究院办公室汇报情况,填写科研安全事件快速报告表,并配合有关部门对问题进行监督和调查。
十八.恪守科研诚信,如实、准确做好实验记录及各项台账登记。
十九.遵守单位及实验室其他各项管理规定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并同意履行。如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安全或其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字: 联系电话:
本单位负责人(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