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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发布时间:2026-05-19浏览次数: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新入职员工及外来人员(包括研究生、进修生、博士后、研究助理)进入实验室前,由实验室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 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安全的重要意义

2. 安全保护的内容:防触电、防漏水、防漏气、防火、防毒、防爆、防盗、防止违章操作及其他安全事故。有毒、有害及危险操作的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办法。

3. 宣讲医院有关安全的具体规定。以及室内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4.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要经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5. 为了保证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基于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在实验室内严格禁止从事SARS、艾滋病等传染病病原体的标本和其他感染物实验;任何人更不得在液氮罐、低温冰柜、冰箱等处存放上述感染物。

6.实验用锐器使用完后必须回收至锐器盒内,统一无害化处理。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处理破碎的玻璃器皿,污染针头、利器时必须戴手套。一旦发生事故性刺伤、划伤或擦伤,应及时报告给实验室负责人处理。

7. 按规定使用电器,避免引起火灾。机器发生故障或损坏后切勿再运行设备,应立即通知仪器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为防止触电,请勿自行打开机座,请咨询相关专业维修人员。

8.所有人员熟知医疗废弃物分类原则及处理办法,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处理实验废弃物处理有害化学物质时,须佩戴适当的手、眼保护装置,按规定操作。

9.出实验室后应脱掉实验服,不得穿实验服进入其他公共区域。不得戴实验手套接触公共物品。如按电梯等。

10. 实验者做完实验后,清理好实验台面及室内环境,保持实验场所清洁整齐;使用培养室的人员需遵守培养室规定,严防污染。实验平台负责人每天应督促实验者搞好卫生。  

11. 实验室的流动研究人员不得擅自配制实验室钥匙,不得擅自撬门,不得擅自带外单位人员来本实验室参观、学习及实验操作,门禁卡不得私自转借。违反此规定者实验室有权取消其在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的资格。

12. 禁止在实验室留宿、餐饮、娱乐等非实验相关活动。不得随意带领院外人员进入实验室。

13. 一旦发生人身及仪器设备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有关责任者要写出检查,所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处分。

14. 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私配钥匙,必要时更换门锁保卫人员负责。增配钥匙由研究室主任办理,并按期收回,研究室主任要掌握全实验室总钥匙。

15. 节假期期间提前关闭大型仪器设备电源、关水、关窗、关门。如有必要可前往保卫科领取封条。

16. 节假日需开展实验的人员,应主动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并接受安全教育,假期期间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

17. 遵守门卫有关进出大楼及节假日安全保卫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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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21-52253226,34077626

    邮      编 :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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