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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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现已启动,详情请参阅各项附件文件。
请完成附件6材料提交清单及要求,于2017年5月23日08:00--11:30,13:00—16:30交至科研科。
附件1 [沪教委学(2017)30号]关于做好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双面打印)
附件3 2017年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户籍材料初审流程(医学院)
附件4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个人承诺书(医学院)
附件5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材料审核流程(心理学专业)
附件6 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材料初审提交清单
科研科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