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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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8年研究生导师补考核现已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考核动态管理办法》;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3-2015年度导师考核细则》(沪交医研[2015]12号);
二、考核对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3-2015年度导师考核未达标人员。
三、考核数据统计范围
2013年1月1日起至今连续不超过三年时间段内。
四、考核递交材料及要求
1、个人信息材料
完整打印“http://daoshi.shsmu.edu.cn/”上本人页面(本人签字)。
2、相关支撑材料
| 序号 | 材料 | 材料要求 | 注意事项 |
| 1 | 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论著 | 复印件(首页) | 1、数量以满足评分要求即可。如有符合加分要求的高IF论著,可提交。 2、在文章复印件中将“第一作者为本人名下指导的研究生”用黄色记号笔标出,如为英文文章,请同时用中文(正楷)注明学生姓名。 |
| 2 | 以第一负责人主持科研项目 | 任务书或批准书复印件 | 仅需最高等级、满足评分要求即可。 |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5月31日(周四)上午10点前;
4、注意事项
(1)上述1-2项材料,一式两份,按套递交,所有材料无需装订;
(2)与考核指标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由科研科或学校学位办统一办理;
五、相关问题解释
1、论著为Epub或录用状态的,不能纳入统计;
2、考核时段内指导研究生培养质量中“指导研究生发表的文章”是指研究生院导师名下全体在读学生(含同等学力、临-住项目)以及获得学位后二年内学生取得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
附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考核动态管理办法》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3-2015年度导师考核细则》.pdf
科研科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