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工作

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6年研究生导师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8

点击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6年研究生导师补考核现已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考核动态管理办法》;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3-2015年度导师考核细则》;

二、考核对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3-2015年度导师考核未达标人员。

三、考核数据统计范围

2013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四、考核递交材料及要求

1、个人信息材料

完整打印“http://daoshi.shsmu.edu.cn/”上本人页面(本人签字)。

2、相关支撑材料

序号

材料

材料要求

注意事项

1

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论著

复印件(首页)

1、数量以满足评分要求即可。如有符合加分要求的高IF论著,可提交。

2、在文章复印件中将“第一作者为本人名下指导的研究生”用黄色记号笔标出,如为英文文章,请同时用中文(正楷)注明学生姓名。

2

以第一负责人主持科研项目

任务书或批准书复印件

仅需最高等级、满足评分要求即可。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6年6月30日(周四)上午10点前;

4、注意事项

(1)上述1-2项材料,一式两份,按套递交,所有材料无需装订;

(2)与考核指标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由科研科或学校学位办统一办理;

五、相关问题解释

1、论著为Epub或录用状态的,不能纳入统计;

2、考核时段内指导研究生培养质量中“指导研究生发表的文章”是指研究生院导师名下全体在读学生(含同等学力、临-住项目)以及获得学位后二年内学生取得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

科研科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