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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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3-2015年研究生导师考核现已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考核动态管理办法》;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3-2015年度导师考核细则》;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岗导师(注1、2013年下半年及以后选聘的导师、二院院士除外;2、60周岁以上导师,如果考核结果可达优秀以上,可申请参加考核)。
三、考核数据统计范围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考核递交材料及要求
1、个人信息材料
完整打印“http://daoshi.shsmu.edu.cn/”上本人页面(本人签字)。
2、相关支撑材料
序号 | 材料 | 材料要求 | 注意事项 |
1 | 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论著 | 1、、复印件(首页); 2、SCI收录证明; | 1、数量以满足评分要求即可。如有符合加分要求的高IF论著,可提交。 2、在文章复印件中将“第一作者为本人名下指导的研究生”用黄色记号笔标出,如为英文文章,请同时用中文(正楷)注明学生姓名。 3、SCI收录证明可至交大图书馆开具(闵行、徐汇校区都有)。 |
2 | 以第一负责人主持科研项目 | 任务书或批准书复印件 | 仅需最高等级、满足评分要求即可。 |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6年1月4日(周一)
4、注意事项
(1)上述1-2项材料,一式两份,按套递交,所有材料无需装订;
(2)与考核指标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由科研科或学校学位办统一办理;
五、相关问题解释
1、论著为Epub或录用状态的,不能纳入统计;
2、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能纳入统计;
3、考核时段内指导研究生培养质量中“指导研究生发表的文章”是指研究生院导师名下全体在读学生(含同等学力、临-住项目)以及获得学位后二年内学生取得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
4、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5年1月所发文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学位申请及导师选聘工作中的Meta-Analysis论文属性认定的说明》,Meta-Analysis论文在学位论文(或发表论文)及导师选聘(科学学位)中一般不再作为论著认定。因此,在本轮导师考核中Meta-Analysis论文不能纳入统计。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考核动态管理办法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3-2015年度导师考核细则
科研科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