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关于2018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网上申请及缴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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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全日制在读的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不含外国留学生,强军计划研究生),按在籍原则应全量申报。但有工作单位、在上海市已交纳城镇居民保险的学生不可参保,以下就几种特殊情况进行说明:

1、若学生2018年全年出境或服兵役,则可不参与2018年度居保(需要写情况说明,并在系统中上传)。

2、若学生2018年全年休学但未出国、出境,建议参保,但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参保的需填写情况说明,并在系统中上传)。

3、若学生2018年部分时间出境,应当参保,但同学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无法进行报销。

4、若学生2017年部分时间休学但不出国、出境,应当参保。

5、校医院补充意见:

(1)定向与委培硕士、博士,具有社保身分者,不予参保。

(2)2011年9月前入学的非定向延期博士生,已结业者,不予参保。

(3)强军计划的研究生,不予参保。

(4)少民计划中的定向培养研究生,可予参保。

(5)以上研究生中,有特殊情况者,请所在院系向学生处提出。

(6)经市医保局审核后,具有社会身份者,不予参保。

二、网上申请及缴费操作

请各位学生认真阅读《附件1:2018年大学生医保网上申请、缴费流程》,于12月12日前按流程完成操作和缴费。

不参保同学,需认真完成《附件2:2018年医保不参保告知与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参保原因,提交科研科审核盖章。学生将原件扫描版自行上传系统,原件留存于科研科。

三、补充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保保费已由学校代缴,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及是否处于已参保、已缴费的状态。

附件1:2018年大学生医保网上申请、缴费流程

附件2:2018年医保不参保告知与知情同意书

                                                科研科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