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2016年度大学生城镇居保参保意愿及信息核对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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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城镇居保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详见如下:

  一、参保对象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但委培、外国留学生等按文件精神不应申报),按在籍原则全量申报。

若在2016年全年出境或服兵役,则可不参与2016年度居保(需要写情况说明,科研科留存备案)。若2016年部分时间出境,应当参保,但境外发生的医疗费无法进行报销。若2016年休学且未出国、出境,可以参保,由本人选择。

  二、缴费方式

财务处进行费用扣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在学校下发的中国银行卡中,存入足够金额(大于100元),以便财务处统一扣款缴费。

  三、参保意愿与信息核对               

1、请于2015年11月12日前,学生本人至科研科核对参保信息;

2、对已入库的贫困生,因经济原因不能参加居保的或因全年出国、服兵役等不愿意参加大学生居保的学生在核对信息时告知;

3、对于非贫困生,因个人原因(含非全年出国),不愿参加大学生居保的,请填写告知书(见附件),并在核对信息时交其给科研科。

  居保工作与各位同学在校期间的门急诊、住院、转诊、医药费报销等医疗保障息息相关,请各位学生务必高度重视!

 

  附件: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城镇居保不参保告知与知情同意书

 科研科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