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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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及正式上课时间
序号 | 年级 | 报到注册时间 | 注册地点 | 上课时间 | 新学期内容 | 备注 |
1 | 2018级 | 2020年9月2日08:30-11:00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4楼A2412室 科研科 | 以导师安排为准 | 科研实践 | 须持本人研究生证; |
2 | 2019级 | 2020年9月3日08:30-11:00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4楼A2412室 科研科 | 以《心理学技能实践基础》课程安排为准 | 临床实践 | 须持本人研究生证; |
3 | 2020级 | 2020年9月3日09:00 | 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2020年9月7日起 | 学习理论课程 | 请至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培养工作-教学与课程”下载) |
说明:2020级新生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关规定材料。
二、迟到请假
1、因病、因事不能如期报到者,须事先向科研科办理请假手续,并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申请暂缓注册者,可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审批表》,于注册日前提交到科研科。
2、未及时办理暂缓注册(含暂缓注册未批准)或暂缓注册逾期,而未按时办理注册者,按《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处理。未有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注册及办理暂缓注册。研究生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延期毕业生及休学学生
需要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科研科办理,逾期不予办理。延期毕业时间与预计毕业时间一致,为3月、6月、9月、12月。
休学的学生不需办理注册手续;休学后申请复学的学生,需先办理复学手续,缴清学费后再到所在院系注册。
四、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两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两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特别提醒:未在校内注册者将不予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注册,即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学籍。
五、培养费缴纳
按规定需缴纳培养费的研究生,请于9月1日前完成培养费缴纳手续。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1、缴费方式
请查阅财务处缴费指南,选择以下方式缴费:
(1)“网上支付”方式:缴费时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缴费平台,网址:www.jdcw.sjtu.edu.cn/payment,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一般为身份证号的后六位,身份证末位为X的以大写英文字母“X”表示,部分外籍学生或未登记身份证号的学生,初始密码为学号。请注意,请务必使用上述路径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缴费平台,从而避免钓鱼网站。网上缴费请使用办理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不限学生本人)。我校的网上缴费系统支持全国20多家银行的银行卡。学费收据默认为学生姓名及学号,如需修改票据抬头,请按网站相关提示操作。
(2)“微信支付”方式:请登录微信,搜索“上海交通大学财务平台”公众号,并关注即可。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果您的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请输入大写X。学费收据默认为学生姓名及学号,如需修改票据抬头,请按相关操作提示。
2、绿色通道
已申请助学贷款但系统仍提示欠费无法注册的学生,需先缴纳学费超出助学贷款额度部分的金额(学费未超出助学贷款额度的,无需缴纳),由学校学生服务中心审核后开通绿色通道后,再进行注册。
附件1:研究生暂缓注册审批表.docx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2020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提交材料清单汇总表20.9.1.pdf
科研科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