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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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我院2015届毕业生就业与离校工作井然有序的进行,确保毕业生文明、健康、高效、安全离校,今年将采取网络离校方式,可使离校工作审批自动化、批量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离校网址:http://xgb.shsmu.edu.cn/LeaveSchool
请毕业生及时关注离校网址上的通知。
一、离院手续办理
根据离院手续单进行办理,注意离校网上办理时间。
(点击下载:)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离院手续单
二、离校集中办理时间
6月23日至30日,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各职能部门均需各自进行审核、网上登记
院系内部离校手续,6月8日起可进行批量审核登记毕业生的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研究生论文归档;
武保处可从6月8日起接受户籍迁移预约,6月16日后适时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考虑《户口迁移单》有效期30天)。
三、注意事项说明
1、6月18日前,各职能部门在离校网上发布离校手续办理时间、地点、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及特殊要求。
2、毕业生在离校前应将所借学校图书、资料、仪器、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借出单位,交清各种费用。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
3、毕业证书:毕业生应在离校网上查询,确认可以领取毕业证书时,在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领毕业证书。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应在离校网上查询确认可发放毕业证书时,方可让毕业生签领毕业证书,并在离校网上登记。
4、报到证:毕业生报到证根据6月13日登记就业去向多次批量打印,一般在7月10日后登记就业去向的需要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打印,事前应到学院就业中心办理打印证明。
毕业生应在离校网上查询,确认可以领取报到证时,在就业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领报到证。就业中心应在离校网上查询确认可以发放报到证时,方可让毕业生签领报到证,并在离校网上登记。
5、 毕业生在7月1日后不再享受在校生待遇,卫生科原则上应按规定停止毕业生门诊。
6、毕业生校园卡最迟于暑假结束后停止使用,需办理校园卡退款的毕业生可自行至食堂校园卡充值点办理销户退余额手续。
7、毕业生建行卡应在离校一年后再去银行办理注销,以免各种奖励无法进卡。
科研科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