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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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钻研,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交医学[2015]4号)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7年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专业2015级及2016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与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四+四”及长学制研究生)。
二、本专业分配名额
| 年级 | 攻读学位 | 学位类型 | 名额 |
| 2015级 | 博士学位 | 学术学位 | 3 |
| 硕士学位 | 学术学位 | 3 | |
| 专业学位 | 1 | ||
| 2016级 | 博士学位 | 学术学位 | 2 |
| 硕士学位 | 学术学位 | 3 |
注:未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推荐资格的研究生均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无需另外申请。
三、评审方法
严格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17版)》执行。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节点
| 序号 | 时间节点 | 申请材料 | 备注 |
| 1 | 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点前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 | 发送至:gr_morgana@163.com; |
| 2 | 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点前 | 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一式两份) | 请按照如此次序整理成套(其中科研成果认定时间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提交至科研科: 1、在校期间担任社会工作证明(社会任职); 2、非学术性荣誉证明(荣誉称号、活动获奖等); 3、论著或综述 (1)发表状态(SCI、SSCI、EI收录期刊) 上海交通大学包兆龙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发表文章全文复印件(导师须在文章正文首页右上角签字); (2)发表状态(中文期刊) 期刊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全文复印件(导师须在文章正文首页右上角签字); (3)正式录用状态(SCI、SSCI、EI收录期刊) 录用证明(邮件在线打印,导师右上角签字,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邮件中表达文章已被正式录用”的关键词)+录用稿件全文打印件(导师须在录用证明及全文打印件右上角签字); (4)正式录用状态(中文期刊) 录用证明(邮件在线打印,导师右上角签字,黄色荧光笔高亮显示“邮件中表达文章已被正式录用”的关键词)+录用稿件全文打印件(导师须在录用证明及全文打印件右上角签字); 2、专著(须导师签字) 专著封面复印件+体现申请人工作量的相关内容; 3、专利证书证明(须导师签字); 4、学术荣誉证明(须导师签字); 6、其他 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学生工作等; 7、德育考核表; |
| 3 | 2017年10月13日10点前 | 答辩PPT电子版(5分钟) | |
| 4 | 2017年10月23日12点前 | 1、《2017年度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获奖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 1、将纸质版提交至科研科审核通过后,导师签字; |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17版)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德育考核表
附件6: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获奖名单汇总表
附件7: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获奖名单汇总表
科研科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