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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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动和激发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研〔2022〕7 号)、《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交研〔2022〕9 号)文件精神,现将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0级~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少民骨干计划全日制定向非在职生、援疆计划全日制定向非在职生、强军计划全日制定向生,以及三个试点学院(数学、物理、生命)的2019级秋季入学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含2019级荣誉计划生)。
二、本专业名额分配
奖学金等级 | 名额 |
一等 | ≤6 |
二等 | ≤15 |
三等 | 不限 |
三、评审方法
严格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1 版)》执行。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节点
请申报的同学参考附件材料要求于10月21日15:00前将材料交至科研科,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yjsjysmhc@163.com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1-34773756
科研科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2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