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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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做好研究生资助工作,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沪交医学〔2022〕10号)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本专业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医学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中国籍研究生(含港澳台,不含“四+四”及长学制研究生),以及定向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二、本专业一等学业奖学金分配名额
年级 | 攻读学位 | 名额 | 说明 |
2020级(毕业班) | 博士 | 2 | 含2018级直博生 |
硕士 | 4 | 不含20硕转22博 | |
2021级 | 博士 | 6 | 含2019、2020、2021级直博生 |
硕士 | 4 |
注:未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推荐资格的研究生,若符合二等学业奖学金参评要求,则直接获评,无需另外申请。
三、奖项设置
类别 | 等级 | 奖额(年/人) |
博 士 | 一等奖 | 10000元 |
二等奖 | 6000元 | |
硕 士 | 一等奖 | 8000元 |
二等奖 | 5000元 |
四、评审方法
严格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0版)》执行。
五、申请材料及时间节点
请申请者参照附件《材料要求》把相关申请材料于10月8日10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jsjysmhc@163.com邮箱,纸质版交至科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
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真实情况,立即取消参选资格,若已经获得称号,则立即取消该获奖称号,并取消在读期间一切报奖、评优资格。
科研科
2022年9月28日
附件5: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0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