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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关于推荐申报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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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关于推荐申报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已经启动,我中心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和《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关于开展推荐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细则(2016版)》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名额分配

本专业推荐硕士生名额:1名;

二、申请截止日期

9月20日(星期二)10: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

提交形式

备注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

(一式一份)

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撰写;

2

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电子版

3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电子版

4

相关支撑材料

纸质版

(一式一份)

(1)论著或综述:期刊封面+目录+发表或录用文章全文复印件(须导师在文章首页签字;如为正式录用,须同时提供录用证明,导师须在录用证明上签字)、如为SCI、SSCI、EI收录,须附上海交通大学包兆龙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

(2)项目:项目批件或合同复印件;

(3)社会服务证明;

(4)其他:审批表内所示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

(5)德育评分表(自评部分);

(6)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5

个人自传

电子版

(1)形式请参照青春足迹,详情可参见上海交通大学新闻网;

(2)附高像素(1M以上)的有清晰正脸的单人生活照一至两张。

6

答辩PPT

电子版

本项内容可于2016年9月22日10点前提交。

电子材料请发送至:yiquntu@163.com

四、推荐评选各时间节点及安排

序号

时间

事项

1

2016年9月18-9月20日

申报人提交申请材料

2

2016年9月20日-9月22日

科研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2016年9月23日

申请人答辩,本中心专家委员会评审

4

2016年9月26日

报请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审核

5

2016年9月26日-9月30日

本中心推荐名单公示

6

2016年9月30日

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学指委

7

2016年10月17日-10月31日

学校学指委审核、公示

 

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请按奖项填写

附件4:德育评分表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附件6: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关于开展推荐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细则(2016版)16.9.18

 

科研科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