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9-19
点击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申报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已经启动,我中心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回避、保密的原则,开展本专业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名额分配
1. 博士生:推荐名额1名;
2. 硕士生:推荐名额1名;
二、申请截止日期
9月20日(星期二)10: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 | 提交形式 | 备注 |
| 1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 纸质版 (一式一份) | 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撰写; |
| 2 | 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 电子版 |
|
| 3 |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 电子版 |
|
| 4 | 相关支撑材料 | 纸质版 (一式一份) | (1)论著或综述:期刊封面+目录+发表或录用文章全文复印件(须导师在文章首页签字;如为正式录用,须同时提供录用证明,导师须在录用证明上签字)、如为SCI、SSCI、EI收录,须附上海交通大学包兆龙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 (2)项目:项目批件或合同复印件; (3)社会服务证明(医学院组织的社会服务,请至医学院学指委丁毅仁老师处开具); (4)其他:审批表内所示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 (5)德育评分表(自评部分); (6)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
| 5 | 个人自传 | 电子版 | (1)形式请参照青春足迹,详情可参见上海交通大学新闻网。 (2)附高像素(1M以上)的有清晰正脸的单人生活照一至两张。 |
| 6 | 答辩PPT | 电子版 | 本项内容可于2016年9月22日10点前提交。 |
电子材料请发送至:yiquntu@163.com。
四、推荐评选各时间节点及安排
|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 1 | 2016年9月18-9月20日 | 申报人提交申请材料 |
| 2 | 2016年9月20日-9月22日 | 科研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 3 | 2016年9月23日 | 申请人答辩,本中心专家委员会评审 |
| 4 | 2016年9月26日 | 报请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审核 |
| 5 | 2016年9月26日-9月30日 | 本中心推荐名单公示 |
| 6 | 2016年9月30日 | 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医学院学指委 |
| 7 | 2016年10月9日左右 | 医学院专家委员会评审 |
| 8 | 2016年10月10日-10月14日 | 医学院内公示 |
| 9 | 2016年10月14日 | 医学院报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
附件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推荐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细则(2016版)16.9.18
科研科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