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培养工作

关于申报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生科创培育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4

点击量:

一、原则

“博士生科创培育基金”项目支持具有自主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博士生在医学院专项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工作,着力培养其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该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公开征集、公平竞争、公正评审的方式,通过本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推荐,经专家评审、综合测评后确立入选项目。

二、申请人条件

      1.医学院在读2~3年级直博生、1~2年级普博生(含硕博连读)。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研有余力,对基础研究有浓厚兴趣,能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开展文献调研、提出创新性研究思路并凝练科学问题、设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4.研究项目必须是博士生独立提出创新型科学问题,应为博士论文以外的新研究方向,或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有实质性拓展延伸。不得直接照搬照抄博士论文研究课题或其他已批准科研项目相关内容。

推荐申请的博士生应当经过导师同意,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不得申请每位学生在读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本项目资助。

三、资助额度和期限

本项目资助周期为1~2年(2年级普博生资助周期仅为一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4万元/项,本年度共资助10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本年度共资助30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

本中心将应根据申请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组织遴选,并按照医学院的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本中心此次推荐至医学院名额2人。

医学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采取公开答辩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

五、项目管理

      项目负责人须养成良好的学术规范与科研伦理道德,注重开展国际交流和学科交叉研究。应按照立项计划书,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总体设计、规划、管理,并依法依规制定项目预算明细,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认真做好中期汇报并按时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取得成果的应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导师应在项目申请和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咨询意见,与博士研究生开展经常性的学术交流和研讨,为项目研究顺利开展提供良好条件。
      培养单位应为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和保障,统一管理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下拨项目经费可用于购买试剂、耗材以及材料加工与测试等,不得用于发放劳务费。对于承担博士生培育项目且研究工作进展顺利的博士研究生,应在评奖评优中予以支持。
      
研究生院每年度组织专家对项目中期汇报和结项报告进行评审,评审形式为面试答辩。对于中期汇报或结项未通过者,予以延期整改,并相应扣减项目负责人所在培养单位下一年度项目推荐的分配名额。

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1.2025年4月18日16:00前,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生科创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带导师签名的纸质版一式四份(双面打印)提交至科研科;将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提交至yjsjysmh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2025年5月9日前,科研科将根据学生实际申请情况组织统一答辩,择优推荐2名学生进入医学院遴选阶段。

      3.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医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公开答辩评审。

      4.入选的项目经医学院批准后正式立项,由医学院、培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三方签订协议书后生效。


科研科

2025年3月4日

附件1: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2:申请书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