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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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记录簿检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开展校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记录薄、培养手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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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手册、科研记录簿的定期检查旨在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加强研究生科研诚信建设,促进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养成良好的科学研究习惯。研究生院今年将采取"导师自评+培养单位督查+医学院专家抽查"相结合形式,对研究生课题进展与科研数据记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和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级在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休学生除外)

名单见【附表1】。

二、检查内容

1、科研记录簿

2、培养手册

三、检查方式

1、导师自评

导师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对研究生的培养手册及科研记录簿进行检查和评分。对科研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培养环节并记录在培养手册的研究生,督促其及时整改。

2、培养单位督查

科研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导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评分及导师自评表并上报研究生院;

3、医学院专家抽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的培养手册及科研记录簿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现场约谈,指出问题和建设性意见。研究生院对专家抽查结果与导师自评结果严重不符者,研究生院将进行通报并责令导师进行整改,相关结果将记入导师考核。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流程

时间

  

负责单位

12月5日11:00前

导师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相应类型研究生评分表),对研究生的科研记录簿及培养手册进行检查和评分。研究生将导师评分后的表交至科研科。

培养单位

12月5日11:00前

研究生将科研记录簿、培养手册交至科研科。

培养单位

12月12日13:30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至培养单位现场检查。

研究生院

 

说明:中期考核将于2023年12月进行,培养手册中“中期考核-考评意见-培养单位意见”待考核结束后由科研科负责填写意见及盖章,培养手册中“中期考核”其余部分内容请导师先进行检查和评分。

 

附件:

 专硕评分表.pdf

专博评分表.pdf


科研科

2023年12月1日

 

【附表1】检查对象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类型

导师

1

021729910608

林绍慧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

李春波

2

021729912607

吕洞宾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

肖泽萍

3

021729913609

郑毓真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

李华芳

4

121729912304

苏宇静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陈剑华

5

121729912306

魏喆懿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洪武

6

121729912307

邓旖婷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江海峰

7

121729912308

张硕渊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李春波

8

121729912309

李偲媛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李华芳

9

121729912310

李晗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李霞

10

121729912311

李雅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李霞

11

121729912312

许腾欢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彭代辉

12

121729912314

张文煊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王振

13

121729912315

张毓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肖泽萍

14

121729912316

陈小畅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张晨

15

121729912317

管贝尔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赵敏

16

121729912318

石雅雯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赵敏

17

121729922303

陈深册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洪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