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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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记录簿检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关于开展校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记录薄、培养手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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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手册、科研记录簿的定期检查旨在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加强研究生科研诚信建设,促进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养成良好的科学研究习惯。研究生院今年将采取"导师自评+培养单位督查+医学院专家抽查"相结合形式,对研究生课题进展与科研数据记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和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19级在读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休学生除外);

2、延期研究生;

名单见【附表1】。

二、检查内容

1、科研记录簿

2、培养手册

三、检查方式

1、导师自评

导师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对研究生的培养手册及科研记录簿进行检查和评分。对科研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培养环节并记录在培养手册的研究生,督促其及时整改。

2、培养单位督查

科研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导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评分及导师自评表并上报研究生院;

3、医学院专家抽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的培养手册及科研记录簿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现场约谈,指出问题和建设性意见。研究生院对专家抽查结果与导师自评结果严重不符者,研究生院将进行通报并责令导师进行整改,相关结果将记入导师考核。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流程

时间

  

负责单位

11月19日10:00前

导师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相应类型研究生评分表),对研究生的科研记录簿及培养手册进行检查和评分。研究生将导师评分后的表交至科研科。

培养单位

11月19日10:00前

研究生将科研记录簿、培养手册交至科研科。

培养单位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至培养单位现场检查。

研究生院

 

说明:中期考核将于2021年11月25日进行,培养手册中“中期考核-考评意见-培养单位意见”待考核结束后由科研科负责填写意见及盖章,培养手册中“中期考核”其余部分内容请导师先进行检查和评分。

 

附件: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培养手册考核评分表(专博).pdf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培养手册考核评分表(专硕).pdf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研记录薄抽查评分表(专博).pdf

附件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研记录薄抽查评分表(专硕).pdf


 

                科研科

                 2021年11月10日

 

 

【附表1】检查对象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攻读学位

学位类型

录取类别

导师

1

019729910494

李瑞华

博士

专业学位

非定向

赵敏

2

019729910495

陈妍

博士

专业学位

定向

陈珏

3

019729912037

和申

博士

专业学位

定向

彭代辉

4

119729912286

林裕雄

硕士

专业学位

定向

杜亚松

5

119729912287

刘筱钰

硕士

专业学位

定向

方贻儒

6

119729912288

李灿鑫

硕士

专业学位

定向

方贻儒

7

119729912289

赵宽

硕士

专业学位

定向

方贻儒

8

119729912290

钱诺诗

硕士

专业学位

定向

李春波

9

119729912291

于洁

硕士

专业学位

定向

李霞

10

119729912292

张晨熹

硕士

专业学位

定向

刘登堂

11

119729912294

夏安琪

硕士

专业学位

定向

王涛

12

119729912295

雷惠婷

硕士

专业学位

定向

赵敏

13

018729912034

赵晓鑫

博士

专业学位

定向

杜亚松

14

018729912035

陈智民

博士

专业学位

定向

肖世富

15

118729912275

陈晨

硕士

专业学位

定向

陈珏

16

017729910472

王丽华

博士

专业学位

定向

肖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