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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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心理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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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是在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之后,学位论文开始之前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实施办法(试行)》,现将2024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内容和要求

申请人在阅读30篇以上属于本交叉学科范畴内重要文献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选题,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二、口试内容和要求

1、口试时间

2025年2月18日(周二)12:30

2、口试地点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1号楼第二会议室

3、出席对象

1)2018级博士生;

2)各位汇报研究生指导教师;

3)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委员会;

4)科研科管理人员。

注:请汇报研究生及指导教师至少提15分钟达到会场。

4、内容和要求

申请人对所在学科和所从事研究领域进行文献综述汇报(采用PPT方式,15分钟)。资格考试委员会对申请人掌握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进行考察,以确定其是否已达到可以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专家提问5分钟左右。

 

三、申请材料要求

1、《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笔试)记录》纸质版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可装订);

2、《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口试)记录》纸质版一式一份(至少2张空白页,单面打印,回形针固定);

3、汇报用PPT电子版;

4、学生应于“交我办”上自行发起资格考试申请,并提醒导师在“交我办”上完成导师审核。



附表:汇报顺序和参考汇报时间

序号

时间

学号

研究生姓名

导师

1

12:30-13:00

018729910002

涂轶群

赵敏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笔试)记录.docx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口试)记录.docx


 

 

科研科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