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15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精神、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下的安全性,为规范研究生录取程序,秉承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特此拟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稳妥做好复试工作,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

一、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成立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为:

学位类别

学科(代码)

政治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备注

专业学位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015)

55

55

200

340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同教育部“少民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少民计划

学术学位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

55

55

190

330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同教育部“少民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少民计划

(二)(调剂生)招生总名额

学位类别

学科(专业)

学科代码

拟招录人数

备注

学术学位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0205

4


 


(三)招生导师及招生名额

序号

学位层次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招生导师

招生名额

1

硕士

学术学位

100205

唐莺莹

1

2

硕士

学术学位

100205

王振

1

3

硕士

学术学位

100205

彭代辉

1

4

硕士

学术学位

100205

张晨

1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学科(专业)

日期

时 间

学位类别

学科代码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2020年05月18日(周一)

09:30开始

学术学位

100205

(二)复试形式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为确保后续正式复试正常进行,考生能够提前发现和解决故障,本中心将提前至少一天组织考生按照复试流程测试软硬件、网速和基本复试环节,并进行一定模拟演练。

(三)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此次复试名单(详见【附表1】)。

(四)复试通知

科研科将在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公告

(网址:http://www.smhc.org.cn/GraduateEducation/index.html  → 招生工作 → 复试通知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同时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五)复试资格核验材料的提交

请考生按《复试资格核验材料审核清单》要求所示(详见【附表2】),于2020年5月15日13:30前,将材料发送至yjszssmhc@163.com,具体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www.shsmu.edu.cn/yjsy/info/1058/3938.htm)。

说明:1、如在(上线生批次)复试中已经提交过材料,本次无须重复提交;2、如学校后续有要求调剂生须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含上线生复试批次中的考生),则另行通知。

(六)复试模拟演练

1、模拟演练时间:2020年05月15日13:30。

2、模拟演练准备工作

为了顺利完成复试资格核验、报考导师及调剂意向的申报以及复试模拟演练工作,请考生务必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www.shsmu.edu.cn/yjsy/info/1068/3939.htm)及《Zoom云视频会议系统简易操作指南》(https://yzb.sjtu.edu.cn/info/1005/3018.htm),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模拟演练操作步骤

(1)本中心将于2020年05月15日13:15前,将Zoom会议信息发送至考生电子邮箱,包括会议号(11位数字)、参会密码(8位数字);如在当天11:45时仍未收到通知邮件,可以与本中心电话联系。

(2)考生根据Zoom会议信息,须于2020年05月15日13:30,申请进入等候室。本中心将按进入等候室的申请顺序,依次批准,以同意考生进入候考室。

注意事项:A. 考生须实名登录;B. 考生用于复试的两台设备(即面试设备和监控设备)须同时申请进入;C. 根据不同作用的设备,实名登录的命名规则:姓名- XXXXXX(面试)、姓名-XXXXXX(监控)(请保留连接符“-”,勿去除;XXXXXX为考生编号后六位)。例如:张三-123456(面试)、张三-123456(监控)。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可以进行设备测试、调整摄像头位置。用于面试的设备须连接耳机,测试声音接收。用于监控的设备须关闭音量,防止设备间出现声音干扰。

(4)完成设备调试后,考生在候考室进行复试资格核验。

(5)考生通过复试资格核验后,等待进入面试室。

(6)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完成报考导师及调剂意向的申报。同时,熟悉操作程序(模拟面试)。

(7)模拟结束后,考生离开面试室。

注意事项:考生用于复试的两台设备(即面试设备和监控设备)均须离开。

(七)网络远程复试资格核验

复试资格核验将在复试模拟演练过程中进行。接到本中心复试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复试资格核验材料审核清单》所示(详见【附表2】),凭原件和复印件(书面材料)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资格核验(材料须与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内的保持一致。若后续有需要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则也须保持一致),以获取正式复试资格(未在下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

  核验时间:2020年05月15日(星期五)13:30开始;

远程核验平台: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即Zoom)

对持不合格、不齐全证件以及书面材料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未获得正式复试资格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八)报考导师及调剂意向的申报

报考导师及调剂意向的申报将在复试模拟演练过程中进行。考生通过复试资格核验后,须在(面试室内)完成下述意向申报:

1、考生第一志愿的报考导师姓名;

2在第一志愿学位类型及导师未录取情况下,是否同意在第一志愿学位类型中的不同导师间的调剂录取;

(九)复试顺序的确定

本次复试顺序将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复试顺序的确定将于复试当天进行,由复试小组组长在面试室抽签决定考生复试顺序。

(十)正式复试

1、本中心将于复试当天08:45前,将Zoom会议信息发送至考生电子邮箱,包括会议号(11位数字)、参会密码(8位数字);如未收到通知邮件,可以与本中心电话联系。

2、复试当天,考生须于08:45-09:00申请进入等候室,耐心等待批准进入候考室。本中心将按照复试小组组长随机抽签确定的复试顺序,依次批准考生进入候考室。

注意事项:A. 考生须实名登录;B. 考生用于复试的两台设备(即面试设备和监控设备)须同时申请进入;C. 根据不同作用的设备,实名登录的命名规则:姓名- XXXXXX(面试)、姓名-XXXXXX(监控)(请保留连接符“-”,勿去除;XXXXXX为考生编号后六位)。例如:张三-123456(面试)、张三-123456(监控)。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请尽快完成摄像头位置的调整。用于面试的设备须连接耳机,测试声音接收。用于监控的设备须关闭音量,防止设备间出现声音干扰。

4、复试当天,考生须按《复试资格核验材料审核清单》所示(详见【附表2】),凭原件和复印件(书面材料)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资格的再次核验。对持不合格、不齐全证件以及书面材料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室进行正式复试。

5、结束后,考生离开面试室。

注意事项:考生用于复试的两台设备(即面试设备和监控设备)均须离开。

(十一)体检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复试阶段的体检环节暂缓,待秋季学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入学。

四、复试主要内容

为促进科学选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科学性,本中心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进行考查。

为避免人员集中聚集,本次复试阶段取消集中笔试,全部采用面试形式,原则上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①专业素质能力;②外语听说能力;③综合素质能力三个方面。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一)专业素质能力(50分)。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创新思维与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等方面。

(二)外语听说能力(30分)。

考核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流的能力。

(三)综合素质能力(20分)。

考核考生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等。

五、调剂复试

(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志愿专业的基本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至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志愿;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仅在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学术学位志愿内进行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公卫、护理、药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至相同学科的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志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则仅在相同学科的专业学位志愿内进行调剂。

(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调剂方法

1、第一阶段:报考第一志愿培养单位内,对于达到复试分数线但因复试比例未能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可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在生源不足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2、第二阶段:报考第一志愿院所内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于2020年5月14日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调剂信息和方法填报调剂志愿。

六、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当场评分,将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到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折算分(满分100分,即初试成绩*0.2)+复试(满分100分)】,然后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名次,并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则不予录取。

本中心科研科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复试结果公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登录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smhc.org.cn/GraduateEducation/index.html 招生工作 → 复试结果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七、录取结果

我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科学的复试和审核,并根据初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其进行汇总、审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可供拟录取考生查询。

八、联系方式

1、研究生管理部门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室 科研科;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2、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顾韵斐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5楼2513室;

联系电话:021-34773519。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招生复试名单.pdf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核验材料审核清单.pdf

附件3:相关证件复印件模板和材料样张.rar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