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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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定于2014年5月7日(周 三 )上午 9 时,在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门诊五楼第二会议室 进行复试,请你务必准时参加。
一、复试内容
为提高博士招生复试的有效性,我中心根据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小组对考生的科研背景、外语水平、专业素质、课题设计/操作技能、创新思维等进行综合考查。专业课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共分专业外语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一律为书面考试,考试时间不少于2.5小时。(专业笔试成绩60分以下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面试)共分外语口语和听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
1、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博士生应特别强调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交流能力,要求考生能用外语结合医学专业问题与专家进行讨论。复试组可以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话语的长短连贯性、语言的灵活与合适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
既要考核考生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动态的了解、掌握程度,又要考核考生包括科研思维、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能力。
要求考生结合自己科研工作背景和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作10分钟的汇报,接受专家提问并进行学术讨论【考生可用PPT汇报,请于5月6日(星期二)12点前发送至yiquntu@163.com,逾期未交,则无法参加复试,后果自负。递交之后,恕不再接受更换】,汇报简明扼要并体现以下特点:
(1)科研工作汇报
国内外研究现状、立题依据; 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科研方法;研究工作特色、创新之处;研究结果或预期目标;科研经历及主要研究成果。
(2)文献综述汇报
该汇报应反映本学科在国内外的最新动态。着重考核考生对文献的收集整理、归纳分析、总结能力等。
3.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人文素质、心理素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专业思想、合作精神等。
二、注意事项
1、接到附属院所的复试通知后,考生须在正式复试前携带本人的相关材料到我中心领取复试通知凭证。
(1) 应届生
A.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B. 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C. 所在学校的研究生证(原件+复印件)
D. 《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
(2) 历届生
A.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B. 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C. 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D.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E.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
(3) 上述二类考生均须同时携带好以下材料
A. 交大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共3页,靠左侧装订好)(原件);
B. 两封专家推荐信(信封密封装好,封口需专家签字)(原件);
C.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单(原件);
D.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E.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第一或通讯作者,统计源期刊及以上);
F.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G. 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仅限本校在职),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原件);
H. 一张1吋近期照片(体检时使用)
2、携带上述所有证件、材料及复试通知凭证至医学院研招办查验以上证件,办理《2014年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单》。
3、携带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复试通知凭证及《2014年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单》到我中心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对持不合格、不齐全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4、领取复试通知凭证地点及时间:
领取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室 科研科
领取时间:2014年5月5日-5月6日,9:00-11:00, 13:30-16:00
6、验证及办理资格确认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3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招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30。
7、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医学院组织的体检(请勿错过安排的时间),具体如下: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时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张照片、体检费每人70元,在体检中心当场领表并检查。除体检结果有异常者,可能还需要复查外,一般考生不必等候体检结果。未经体格健康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要求:考生体检前夜清淡饮食。
项目:眼科、五官科、内科、外科、肝功能、拍x光片等;
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华检体检中心;
体检中心电话:(021) 61281328
时间:4月16日、18日、21日,12:30-14:30(3个半天任选);
地址:嘉善路118号(近复兴中路路口)明园商务中心B座三楼;
8、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心理测试
地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时间:2014年5月6日14:00-15:00;
须凭复试通知凭证及《2014年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单》方可参加。
9、复试结果查询
复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网址http://211.144.121.184:660/ →研究生教育→复试结果查询。
科研科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