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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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内容 | 日期 | 报到时间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笔试 | 2021年05月17日(周一) | 7:45 | 9:30-11:30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
面试 | 2021年05月21日(周五) | 8:15 | 9:00开始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
说明:(1)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请考生切勿走错考场,并在规定报到时间到达和签到。
(二)复试名单
详见:https://gs-shmc.fudan.edu.cn/97/72/c22666a300914/page.htm
(三)复试通知
科研科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四)报到要求
1、接到科研科的考核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下述审核程序:
(1)按《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详见【附表1】),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至本中心科研科查验证件;
(2)领取《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书》(以下简称“《复试通知书》”)。
领取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领取时间:2021年05月14日(星期五)8:30-15:30;
2、按《资格审核材料清单》所示,携带所有原件及《考核通知书》,到我中心指定地点参加个人兴趣与态度测试及综合考核。
对持不合格、不齐全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综合考核。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综合考核者,一经查实,其综合考核成绩无效。
(五)个人兴趣与态度测试(约60分钟)
要求所有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凭所有原件及《考核通知书》)。
测试地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测试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8:15-9:15;
二、复试内容
为促进科学选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科学性,本中心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复试满分300分,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测试(满分10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总分未达180分或单科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一)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一律为书面考试,考试时间1小时。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二)专业外语测试(满分100分)
专业外语测试,一律为书面考试,考试时间1小时。专业外语测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三)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计划书汇报、科研能力评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综合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1、科研计划书汇报
全面考察考生科研计划的选题、思路、研究方法、可行性、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以及考生对于本学科领域专业文献,关注并掌握国内外研究动态的专业知识。
要求考生结合自己科研工作背景和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作10分钟的汇报(PPT),接受专家提问并进行学术讨论,汇报简明扼要并体现以下特点:
(1)科研工作汇报
国内外研究现状、立题依据;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科研方法;研究工作特色、创新之处;研究结果或预期目标;科研经历及主要研究成果。
(2)文献综述汇报
该汇报应反映本学科在国内外的最新动态。着重考核考生对文献的收集整理、归纳分析、总结能力等。
请考生在2021年5月18日(周二)24:00前将汇报PPT发送至yjszssmhc@163.com,逾期未交,则无法参加面试,后果自负。递交之后,恕不再接受更换。
2、外语能力
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特别强调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交流能力,要求考生能用外语结合医学专业问题与专家进行讨论。
3、专业素养
考核考生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动态的了解、掌握程度,同时包括科研思维、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能力。
4、综合素质
包括仪表举止、人文素质、心理素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专业思想、合作精神等。
三、录取结果
复试小组当场评分,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即:初审成绩*50%+复试成绩*50%),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我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科学的考核和审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由其进行汇总、审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正式录取名单将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公布(https://gs-shmc.fudan.edu.cn/),可供拟录取考生查询。
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四、其他
1、考生提前14天自行进行健康管理,填报《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于复试资格审查时交至监考员,如有发热症状(体温≥37.3℃)须提交考前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线下复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不得参加线下复试,并按上海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3、复试当日,考生按规定提前到达复试地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当日更新的“随申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测量。
4、考生入场时,除查验证件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复试场地就座后可自由选择是否佩戴口罩;考生如中途离座去厕所,须佩戴口罩。
5、若出现体温≥37.3℃的发热等可疑症状,由专人带至临时留观区,并在稍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复测合格后方可入场。两次测温仍≥37.3℃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安排考生经由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入场时体温检测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符合防疫要求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
五、联系方式
1、研究生管理部门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室 科研科;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2、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顾韵斐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5楼2513室;
联系电话:021-34773519。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21年5月10日
【附表1】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21.5.10.doc
【附件2】: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