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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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规范研究生录取程序,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此拟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生)复试方案》,稳妥做好复试工作,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
一、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要求,现成立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复试招生名额
(一)招生导师及招生名额
1、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
序号 | 学位层次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招生导师 | 招生名额 | 备注 |
1 | 博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赵敏 | 1 | |
2 | 博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唐莺莹 | 1 | |
3 | 博士 | 学术学位 | 100205 | 王继军 | 1 |
2、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
序号 | 学位层次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招生导师 | 招生名额 | 备注 |
1 | 博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赵敏 | 1 | |
2 | 博士 | 专业学位 | 105105 | 彭代辉 | 1 |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内容 | 日期 | 报到时间 | 时间安排 | 地点 | 学位类别 | 学科 (专业) | 学科代码 |
资格核验 | 2023年5月23日(周二) | 12:45 | 13:00-13:30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6号楼2楼第三教室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5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0205 | |||||
笔试 | 13:30-16:00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5 |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0205 | |||||
个人兴趣与态度测试 | 16:05开始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5 |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0205 | |||||
面试 | 2023年5月24日(周三) | 7:45 | 8:00开始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2号楼五楼第二会议室 | 专业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5 |
学术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0205 |
(二)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组审议决定,确定此次复试名单(详见【附表1】)。
(三)复试通知
科研科将在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公告
(网址:https://www.smhc.org.cn/GraduateEducation/index.html →招生工作→复试通知→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同时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形式
本年度博士研究生考试全程为线下进行。
(五)复试报到要求
1、接到科研科的复试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详见【附表2】),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至本中心查验证件,并领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3年博士(调剂生)研究生复试通知书》(以下简称“《复试通知书》”)。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5月21日(周日)24点前发送至科研科邮箱:yjszssmhc@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专业代码+申请编号,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验查地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6号楼2楼第三教室;
核验时间:2023年5月23日(周一)13:00开始;
2、按《复试材料审核清单》所示,携带所有原件及《复试通知书》,到我中心指定地点参加个人兴趣与态度测试及复试。
说明:对持不合格、不齐全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六)个人兴趣与态度测试(约60分钟)
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凭所有原件及《复试通知书》)。
(七)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
(八)复试面试顺序的确定
本次复试面试顺序将采用随机方式确定。
四、复试内容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有效的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促进科学选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本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确定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满分10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课(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包含专业外语(3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及专业知识(70分),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一律为线下书面考试。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计划书汇报、科研能力评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长约20分钟。综合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1、科研计划书汇报
全面考察考生科研计划的选题、思路、研究方法、可行性、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以及考生对于本学科领域专业文献,关注并掌握国内外研究动态的专业知识。
要求考生结合自己科研工作背景和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作10分钟的汇报(PPT),接受专家提问并进行学术讨论,汇报简明扼要并体现以下特点:
(1)科研工作汇报
国内外研究现状、立题依据;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科研方法;研究工作特色、创新之处;研究结果或预期目标;科研经历及主要研究成果。
(2)文献综述汇报
该汇报应反映本学科在国内外的最新动态。着重考核考生对文献的收集整理、归纳分析、总结能力等。
请考生在2023年5月22日(周一)24:00前将汇报PPT发送至yjszssmhc@163.com,逾期未交,则无法参加面试,后果自负。递交之后,恕不再接受更换。
2、外语能力
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特别强调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交流能力,要求考生能用外语结合医学专业问题与专家进行讨论。
3、专业素养
考核考生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动态的了解、掌握程度,同时包括科研思维、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能力。
4、综合素质
包括仪表举止、人文素质、心理素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专业思想、合作精神等。
五、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当场评分,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即:综合评分(英语成绩50%+材料评审50%)+专业课成绩(专业英语30%+专业课70%)+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硕博连读生按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排序)。专业课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即得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所有考生可以在我中心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查询复试结果(网址:https://www.smhc.org.cn/GraduateEducation/index.html →招生工作→复试结果→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导师、录取类别、攻读学位类型等。
六、录取结果
我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科学的复试和审核,并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其进行汇总、审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可供拟录取考生查询。
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七、联系方式
1、研究生管理部门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12室科研科;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2、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顾韵斐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5楼2513室;
联系电话:021-34773519。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科研科
2023年05月19日
附表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3年博士研究生(调剂生)复试资格名单公示.pdf
附表2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23年博士研究生(调剂生)招生复试材料审核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