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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临床第一党支部的组织下,我开展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阅读与学习。《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高度重视,是对党内纪律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首先,修订后的《条例》强调了党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的权威,明确要求全体党员牢固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地位。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全党同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其次,修订后的《条例》强调了党的纪律建设必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这不仅是对党的历史和传统的继承,更是对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行动指南,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不断夺取新胜利的强大思想武器。
此外,修订后的《条例》还强调了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以及实事求是、惩前毖后、宽严相济的执纪态度。这些态度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态的健康与规范,是党的生命线和活力源泉。只有在党内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才能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作为中共党员,在工作、生活,还是在社会交往中,我们都要自觉践行《条例》,多用《条例》这面镜子,照一照自己的行为,看是否自重、自省、自尊、自励。同时,我将积极参与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接受党的监督和教育,增强党性修养,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言行一致,严于律己,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纪律要求,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临床一支部 吴怡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