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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中心与55家医药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廉洁协议

    发布时间:2014-03-20浏览次数: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医药购销规范操作。近日,我中心党委和纪委举行了药品购销廉洁签约仪式。会议由党办主任姜雅莲主持,我中心相关职能科室与医药、器械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纪委书记谢斌与55家医药、器械企业相关药品购销负责人签订了廉洁协议。我中心肖泽萍院长参加了会议并作了讲话。

    肖泽萍院长就目前在医疗卫生改革的大环境下,治理商业贿赂的目的和意义作了阐述;同时,希望各位医药代表和我院医务人员从我做起,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维护自身的职业和医院形象,共同为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而努力。

    医药企业的代表们也表示:他们将严格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按国家的政策办事,杜绝不良行为;确保提供的药品、器械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履行协议有关内容,维护双方共同利益。

    会议对于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加强我中心与医药企业代表们的沟通,促进医药购销规范操作等方面落到实处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