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医院首页
  • 当前位置: 首页 廉政建设

    中心纪委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20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申康纪委“关于转发市教卫纪工委《关于教卫系统开展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申康党纪【2011】2号)精神,中心纪委决定,自2011年3月至8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有关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工作要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工作范围

    中心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是处级领导干部。

    三、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是违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若干规定》四项禁止性行为的情况,重点整治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行为。四项禁止性行为包括:

    一是各单位一律不得相互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

    二是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

    三是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不得决定、授意、同意收受或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

    四是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收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

    如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券购物卡,应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上交。

    四、工作安排

    1、学习动员:3月底之前在党政班子会以及院周会上,向干部传达上海市教育卫生纪工委和申康纪委文件精神,布置本中心贯彻落实工作。

    2、自查自纠:3月底至4月,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是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违规收受、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自查工作,纠正违规行为。

    3、检查总结:5月底之前,完成和提交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4、迎接检查:6月起迎接上级检查。

    5、规范建制:7月初至8月底,总结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专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纪检、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2、坚持自查自纠,严格把握政策界线。对于九届市纪委六次全会(2011年1月28日)前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采取以单位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予以纠正。对违规收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可上交组织或汇入市纪委指定帐户。对违规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行为及时向组织汇报。对于主动纠正的,可免于处理。如发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的,则按规定予以处理。对于九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后仍然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必须立即纠正。对举报查实未纠正的,一律以及依法严肃处理。

    中心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清;副组长:谢斌;组员:华君时,姜雅莲,陈建荣,何德庆,金俊,郑为国。

    市纪委指定帐户:上海银行—03001517577

    中心设立举报电话:64387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