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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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科建设发展,现正式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正式启动,我中心将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学术水平及其所具有的培养和指导研究生的支撑条件为依据,认真做好本次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
一、选聘标准
严格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细则(2020版)》(详见附件1)开展本次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
【注:按照学校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最新要求:(1)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特聘及以上教师的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长聘正教授、首席研究员应在60周岁以下,普通正高级职称教师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副高级职称教师在新聘当年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中级职称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35周岁,但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二、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程序和办法
1、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需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科研科按照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细则,审核申请人的选聘资格及材料,审核通过后报上海交通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
3、上海交通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就上报的拟选聘导师进行审核,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通过后,报送校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4、经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后,选聘为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的纸质版和相应附件交至科研科,待审核确认无误后,再通知申请人签字盖章。
2、支撑材料(按照申请条件准备相应材料)
序号 | 支撑材料 | 审核、盖章 | 备注 |
1 | 身份证复印件 | 须加盖申请人所在院系人事科公章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页A4纸上 |
2 | 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 关键信息页2页复印在1页A4纸上 | |
3 | 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 关键信息页2页复印在1页A4纸上 | |
4 |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 证书内页即可,封面不需提供; | |
5 | 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 证书内页即可,封面不需提供; | |
6 | 引进人才需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按需提供 | |
7 | 近3年发表论著的复印件 | 须加盖本中心科研科公章 | 图书馆从老师负责审核盖章 |
8 | 近5年以第一负责人承担科研项目的任务书或批准书复印件 | 科研科陈如梦老师负责审核盖章 | |
9 | 科研成果取得重大转化证明复印件 | 科研科赵欣老师负责审核盖章 | |
10 | 培养过一届硕士生或参加过博士生指导小组协助培养过博士生证明 | 须加盖材料所在档案馆公章或申请人所在院系公章 | (1)本人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 (2)参与指导研究生的培养手册第一页复印件; |
11 | 目前可支配科研经费证明 | 科研科代为办理 |
备注:只需提供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最低要求支撑材料即可。
四、受理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简况表》填表说明
第1页:
(1)出生日期示例:1970-05-28;
(2)职称评聘时间都要填写,示例:2001-03;
(3)照片:请插入电子版后打印,不要用粘贴的;
(4)研究方向即为今后在本学科进行招生的方向,其中“认知神经心理”方向只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
第2页:
(1)目前可支配科研经费栏目不填,由科研科统一填写;
2、除已注明的栏目外,一律不得另加附页;
3、严格按照支撑材料要求的数据统计时间段填写相关材料,超过数据统计时间段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4、只需提供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最低要求支撑材料即可。
如有疑问,请联系
联系人:王 敏
联系电话:021-34773756 邮箱:yjsjysmhc@163.com
科研科
2023年5月5日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细则(2020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