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2015学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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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沪红发〔2015〕52号《关于开展2015学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学院接受学生助医申请。

详情如下:

一、受助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受助对象为学籍在我校且目前状态为在校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遭遇重大疾病且自愿接受本项目救助。

二、评审及资助金额

       学校负责推荐,由上海市红十字会组织评审并按照疾病程度和困难状况排序,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专项资金募集总量分配名额,并分别确定5000元/人、3500元/人和2000元/人的三类标准。

三、申请材料

     1、申请助医的学生需提交“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附件1),学院核实情况后再提出初审意见;

2、申请学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申请助医对象提供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相关检查报告、费用账单等复印件;

四、报送截止时间及报送方式

接收申请的截止时间为:电子版“项目申报表”2015年9月25日17:00之前发送至zzphsq0102@163.com;纸质版材料9月28日10点前请送交科研科(一式两份)。

科研科

2015.9.21

附件 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