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2016学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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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红十字精神、体现红十字宗旨,向遭遇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提供人道关怀,上海交通大学继续开展2016学年高校学生助医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受助对象必须具备上海学籍,为在校、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遭遇重大疾病且自愿接受本项目救助。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16年10月中旬为申报阶段,10月下旬—11月上旬为资料审查、评估阶段,11月下旬为款项下拨、发放阶段。

三、助医名额和标准

由多方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并按照疾病程度和困难状况排序,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专项资金募集总量分配名额,并分别确定5000元/人、3500元/人和2000元/人的三类标准。

四、助医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青少年助医专项承担。

五、申请材料

1. 《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原件;

2. 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 申请助医对象提供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相关检查报告、费用账单等复印件;

4. 接收助医款的学校红十字会银行账号;

5. 《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注:上述材料一式两份。申报表中“院系对该生的困难情况说明”一栏由学生所在院系填写并加盖就读院系公章。

六、提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2016年10月12日12点前,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科,电子材料发送至yiquntu@163.com

七、注意事项

1. 受助对象必须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且本人病情已经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已产生相关治疗费用;

2. 受助对象须从未享受过“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救助。

 

科研科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