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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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年级 | 报到注册时间 | 注册地点 | 上课时间 | 新学期内容 | 备注 |
| 1 | 2016级 | 2018年9月3日08:30-11:30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4楼A2412科研科 | 以导师安排为准 | 科研实践 | 须持本人研究生证; |
| 2 | 2017级 | 2018年9月3日08:30-11:30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4楼A2412科研科 | 以《心理学技能实践基础》课程安排为准 | 临床实践 | 须持本人研究生证; |
| 3 | 2018级 | 2018年9月7日08:30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5楼第二会议室 | 2018年9月10日起 | 学习理论课程 | 请至本中心研究生教育网“培养工作-教学与课程”下载) |
说明:1、请务必在上述报到注册时间前完成学费的缴纳,未缴费者不予注册。2、2018级新生需按上述时间前来我中心报到,同时提交相关规定材料。
二、迟到请假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至科研科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未按时注册者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于开学两周内到科研科补办注册手续。未有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延期毕业生及休学学生
需要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科研科办理,逾期不予办理。延期毕业时间与预计毕业时间一致,为3月、6月、9月、12月。
休学的学生不需办理注册手续;休学后申请复学的学生,需先办理复学手续,缴清学费后再到所在院系注册。
四、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两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两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特别提醒:未在校内注册者将不予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注册,即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学籍。
附件: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2018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提交材料清单汇总
科研科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