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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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时间和正式上课时间
| 序号 | 报到注册截止时间 | 报到注册地点 | 年级 | 上课时间 | 内容 | 备注 |
| 1 | 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00 | 科研科 | 2013级 | 2014年9月1日 | 心理学实践技能轮训 | 实践轮训安排将于报到当天通知 |
| 2 | 2014年9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 | 科研科 | 2012级 | 以导师安排为准 | 科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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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014年9月14日前完成 | 具体时间、地点和流程另行通知 | 2014级 | 2014年9月15日起 | 理论课 | 课程表详见研究生教育网 |
注:研究生须亲自持本人研究生证到科研科办理注册手续(2014级新生开学后发学生证)。
二、缴纳住宿费及培养费
秋季入学的研究生,注册前须到学校财务计划处缴纳新学年住宿费,未缴费者不予注册。缴费说明:①“委托银行扣款”方式:持有学校办理的“交大—中行联名卡”的同学,请在9月9日前(含9月9日)将所需缴纳费用存入该银行卡内,财务计划处将委托银行直接从卡内扣取应缴费用总额。缴费收据由所在学院另行通知领取。委托银行扣款成功的同学可直接在注册日办理注册手续;②“现场缴费”方式:需到现场缴费的同学,闵行校区同学9月14日(星期日)8:30~16:30到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楼一楼财务计划处报销大厅缴纳;徐汇校区的同学请于9月14日(星期日)8:30~16:30到徐汇校区财务计划处中院一楼101室缴纳。
为避免现场缴费排队等候,建议同学尽量使用“委托银行扣款”方式缴费。
三、迟到请假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科研科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未按时注册者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于开学两周内到科研科补办注册手续。未有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延期毕业生
已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需要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科研科办理并注册;逾期不予办理。
五、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两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两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特别提醒:未在校内注册者将不予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注册,即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学籍。
科研科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