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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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2013、2014级全体研究生于2015年9月10日-11日,本人携带学生证到科研科报到注册,逾期不予受理。
因病、因事不能如期报到者,应事先向科研科请假。
未在规定日期内注册的学生名单将上报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研究生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研究生院将根据研究生报到和缴费情况予以注册。
科研科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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