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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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加入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表述。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进展、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的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面实施,在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获得均衡、高质的医疗服务外,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人文素养等内涵因素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近百年前特鲁多医生的墓志铭可谓是对医学属性的最佳解读。为了使我校医学人才的培养更好地对接宏观政策、彰显“医者仁心”的价值追求,并引导医学生在临床工作中进一步注重人文关怀、医(护)患沟通,结合国内外医学教育领域的最新经验,医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2014年度“深化医学生职业精神领航”重点工作部署,特组织开展“医路聆听”临床人文病历撰写与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硕博士研究生,包括2011级,2012级,2013级。
二、征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三、稿件要求
1. 文字流畅,可读性强。可以从患者、家属、医护人员等视角展开叙述,内容通俗易懂、故事真实真切,避免过多使用医学术语和枯燥乏味的套话。
2. 内涵突出,意向舒朗。反映疾病与治疗过程中医方、患方所体现出的积极向上的力量,能唤起医学生的共情与理解,把握面对医学时的人文姿态。
3. 关注现实,促进反思。通过疾病叙事,思考医护与患者、医护与同事、医护与社会的关系,以及诊疗过程中应注意怎样的态度、言行。
四、注意事项
1. 文章自拟标题,字数在800子以上。全文行距1.25倍,主标题小三号黑体,正文小四号宋体。文末请注明作者姓名,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年级、专业、学号、手机号、电子邮件等信息。文本请以.doc格式保存。
2. 文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对于患者个人信息,可在表述中进行技术处理(如化名、代称等),并可隐去与故事无关的病情信息。但不能把多位患者的病史拼接为一份人文病历。
3. 撰写完成的人文病历请发送到邮箱:1572303151@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人文病历稿件”字样。届时,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将邀请相关专家,对稿件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稿件汇编成册,并向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科研科
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