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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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已启动,详细请参阅各项附件文件。
请于5月18日或5月21日(08:00—11:30,13:00—16:30),至科研科完成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材料初审。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18年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沪籍材料初审流程(医学院)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材料初审提交清单
科研科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