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是学生毕业后人事档案的一部分,为了规范我院《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填写,统一填表要求如下: 一、封面 1、“学校(研究单位)”一栏需完整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系科”一栏填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名称,如“瑞金医院、仁济医院”等; 3、“专业”一栏填写二级学科名称,括号中注明三级学科名称,如“内科学(心血管病)、外科学(普外)”等; 二、内页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中本人成份一栏中填写“学生”; 2、“自我鉴定”一栏中学生本人必须签名; 3、“本人工作志愿”一栏不要求填写; 4、“班组鉴定”一栏中要求各培养单位基层部门(如科室、班级等)对毕业生做出鉴定,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培养单位行政章”; 5、“学校(研究单位)意见” 一栏中填写“同意班组意见”即可,不需签字、盖培养单位公章; 6、“学校(研究单位)、导师对毕业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一栏中要求导师对毕业生做出鉴定,由导师签字,不需要盖培养单位公章; 三、其它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必须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 2、其它注意事项参见“填表说明”。 交大医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