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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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本人带好用人单位“录用意向书”原件至科研科领取《就业协议书》,一名毕业生原则上只能持有一份就业协议书,每生一份,注意保管,遗失不补。如毕业生提出违约改派,须按照违约改派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说明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编制就业计划,打印及发放就业派遣证的依据。在协议书使用过程中,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单位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须签订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与签约单位一起协商协议书的条款项目,各自签字、盖章后,协议即生效。(如只有用人单位的签字、盖章,此份协议存在邀约行为,因此也视为生效。)
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登记流程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应及时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就业网上登记的协议书信息,是毕业生打印就业报到证和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的依据。
1、《就业协议书》网上登记过程需按照以下步骤完成(①打开就业信息网http://www.job.sjtu.edu.cn/-----②在校生/JAccount 登录----③就业管理目录下“毕业去向登记”-----新增-----④选择去向类型(如就业-派遣-“签就业协议书(非公务员) ”)-----⑤核对或修改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⑥完善去向信息,点击下一步-----⑦填写离校后联系信息,点击下一步---⑧保存---⑨提交),毕业生需要依次完成所有步骤,直至最后成功(系统将给出提示信息);
2、毕业生持已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好的《就业协议书》到就业中心学鉴证登记盖章,《就业协议书》一联由医学院就业中心保存备案,一联提交至用人单位,一联由学生自己留存保管,一联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四、相关办公室联系方式
医学院就业办电话:63846590*776369、776205
医学院就业办地址:4舍311室
精中科研科:34773219
科研科
2016年11月19日